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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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来源: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3-13 17:16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

法定职责

部门法定职责

人事处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

领导信息

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人事处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主要职责

人事处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主要职责、联系电话等

下属单位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文件

6

法律法规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

民族宗教处会同政策法规和宣传(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

规范性文件

本部门制定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民族宗教处会同政策法规和宣传(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8

政策解读

已主动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民族宗教处会同政策法规和宣传(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信息

公开

9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0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途径等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1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年度公开

12

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发布内容等

各有关处室会同网信办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公告

13

公务员录用

公务员招考、拟录用人员信息

人事处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4

事业编录用

事业编招考、拟录用人员信息

人事处、用人单位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5

人事任免

委党组人事任免情况

人事处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建议提案

16

建议提案办理

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许可)

17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许可

申请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行政许可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政策法规和宣传处(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8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许可

申请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行政许可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政策法规和宣传处(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许可)

19

举行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申请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行政许可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政策法规和宣传处(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0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许可

申请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行政许可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政策法规和宣传处(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1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申请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行政许可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政策法规和宣传处(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许可)

22

开展学习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宗教教育培训审批

申请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行政许可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政策法规和宣传处(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3

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

申请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行政许可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政策法规和宣传处(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4

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超出自用数量)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

申请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行政许可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政策法规和宣传处(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许可)

25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

申请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行政许可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政策法规和宣传处(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26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未按照规定成立管理组织或者管理组织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27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宗教团体制定的规章制度造成社会影响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8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未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新建建筑物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29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化活动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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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0

在筹备设立期内或者经批准的延长期内未完成筹备设立事项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31

在寺观教堂外利用声、光、电等技术合成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2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擅自开展超出日常规模的宗教活动,擅自举办或者合作开展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33

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4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35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6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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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37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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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8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资产、税收管理规定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39

对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0

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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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41

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2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3

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及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44

宗教活动场所未建立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5

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6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47

对违规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8

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9

宗教活动场所将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50

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51

宗教教职人员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举行恐怖活动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52

宗教教职人员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53

宗教教职人员违反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54

宗教教职人员违规组织、主持宗教活动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55

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院校、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56

宗教团体存在内部治理不规范、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责等问题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5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处罚

实施依据、处罚流程、处罚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网信办

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公示平台

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检查

58

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实施依据、检查流程、检查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民族一处

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行政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9

对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实施依据、检查流程、检查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行政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0

对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及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实施依据、检查流程、检查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行政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办理
(行政检查

61

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实施依据、检查流程、检查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行政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2

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实施依据、检查流程、检查决定(符合《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网信办

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行政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重点领域

信息

63

民族宗教数据发布

民族乡村、全市性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民族宗教处会同政策法规和宣传(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4

统计信息

年度办事服务情况统计

政策法规和宣传(政务服务处)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5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决算报告

办公室

政府网站

批准之日起

20日内公开

66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意向、单一来源公示、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及验收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

办公室

政府采购网

及时公开


附件: